定額計價是建立在以政府定價為主導的計劃經濟管理基礎上的價格管理模式,它所體現的是政府對工程價格的直接管理和調控。而清單計價就是指招標人公開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自主報價或招標人編制標底及雙方簽訂合同價款,工程竣工結算等活動,是由投標人完成由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所需的全部費用。那么,它們到底有什么不一樣呢?
一、主要計價依據及其性質不同
定額計價模式的主要計價依據為國家、省、有關專業部門制定的各種定額,其性質為指導性;清單計價模式的主要計價依據為“清單計價規范”,其性質是含有強制性條文的國家標準。
二、編制工程量的主體不同
在定額計價方法中,建設工程的工程量分別由招標人和投標人分別按圖計算。而在清單計價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標人統一計算或委托有關工程造價咨詢資質單位統一計算(如果是招標方工程量計算錯誤,比如少算,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最后的決算是按照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三、單價和報價組成不同
定額計價法的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臺班費,而清單計價方法采用綜合單價形式,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并考慮風險因素。工程量清單計價法的報價除包括定額計價法的報價外,還包括預留金、材料購置費和零星工作項目費等。
四、適用階段不同
工程定額主要用于在項目建設前期個階段對于建設投資的預測和估計,在工程建設交易階段,工程定額通常只能作為建設產品價格形成大的輔助依據,而工程量清單計價依據主要適用于合同價格形成以及后續的合同價格管理階段。
五、合同價格的調整方式不同
定額計價方法形成的合同其價格的主要調整方式有:變更簽證、定額解釋、政策性調整。而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在一般情況下單價是相對固定的。
六、施工實物性損耗和施工措施性損耗
工程量清單計價把施工措施性消耗單列并納入了競爭的范疇。
定額計價未區分施工實物性損耗和施工措施性損耗,而工程量清單計價把施工措施與工程實體項目進行分離。
七、評標采用的方法不同
定額計價投標一般采用百分制評分法。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投標,一般采用合理低報價中標法,既要對總價進行評分,還要對綜合單價進行分析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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